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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新公宣
5月4日,记者从江门市新会公安分局获悉,近日,新会公安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经核实这次是男子被查处第三次酒驾,最终警方对该名屡教不改违章男子给予了严惩处理。
4月21日上午,新会公安交警在工作巡查中,发现一辆号牌粤J48***小轿车涉嫌无证驾驶,立即对其进行布控查缉,并在新会双水镇双水圩红绿灯路段成功拦截。在现场询问过程中,交警闻到驾驶员黎某某身上有明显的酒气,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结果为6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黎某某已经是第三次酒驾。2018年10月20日21时30分,黎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会城紫华岗被交警部门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2mg/100ml。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2020年7月6日20时25分,黎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双水镇双水圩红绿灯路段被交警部门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7mg/100ml。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2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处罚。
此次已是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经询问,当日上午8时30分许,黎某某在公司下班后,与工友在早餐店吃早餐期间,两人共饮用了一瓶一斤装的白酒,随后侥幸开车上路,没想到在路口就被交警查获。
目前,交警部门依法对黎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7日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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